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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05-16 作者: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2019年江西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13日

  2019年江西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部署及《2019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做好江西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狠抓农资市场监管,坚决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曝光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

  二、工作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地区,开展农资打假春季、秋季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积极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重点围绕以下农资产品开展专项治理。

  (一)种子。选择重点作物,以种子标签、备案、登记为重点,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以生产经营档案、品种真实性、品种权为重点,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以包装、标签、备案、档案等合法合规率为重点,开展市场规范性调查评价。

  (二)农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抽样检测,及时发现违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行为并依法查处,加强互联网经营农药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行为。

  (三)肥料。在备肥用肥的高峰时期,重点组织开展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等获证肥料产品监督抽查,严格抽样方法、检验依据和判定原则,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

  (四)兽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公告,强化兽药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兽药违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依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和专家队伍,采取“抽”“检”分离和“检”“打”联动方式,开展饲料产品监督抽检和饲料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饲料中违法添加兽药、掺假使假、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农机。组织开展水稻插秧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促进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提升。做好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农机产品的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的监督检查。

  (七)农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膜质量监督抽查,严格执行农膜新标准。指导农业生产者拒绝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产品,确保不达标农膜产品不出厂、不进店、不下田。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春季专项行动。围绕春耕期间需求较大的种子、肥料、农药等重点品种,积极部署开展春季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实施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问题隐患多的地区和企业,督促及时整改,必要时采取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其加强自我监督。

  (二)狠抓违法案件查处。紧盯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对于跨地区、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采取专案侦办、挂牌督办、联合查处等方式,必要时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坚决铲除制假源头。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加强农资宣传培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等方式,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举办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

  (四)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推动实现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全覆盖。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鼓励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价,积极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

  四、重点工作安排要求

  (一)工作安排

  1.3-5月,组织开展“绿剑护农”农资打假春季专项行动,集中打击农资领域制假售假违法违规行为;

  2.3-6月,举办“3·15农资打假消费维权”“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知识;

  3.5-11月,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抽查,公布抽查结果;

  4.5-6月,推动出台《农资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落实农资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5.7月,举办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

  6.9-11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季专项行动;

  7.12月,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典型案件梳理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各地要深刻认识农资打假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信息报送,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结束后,5月24日前及时报送工作成效、有关数据和下一步打算,年底前报送农资打假全年工作总结。联系人:厅执法监督处张小明,0791-86188632,zfjdc@jx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