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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最高限额和具体布局的通知

日期:2019-11-01 作者: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川农函〔2019〕769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最高限额和具体布局的通知》(川农函﹝2019﹞238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报送了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最高限额和具体布局。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的通知》(川农业﹝2018﹞4号),经研究审定,现予公布。自通知印发之日起,《2018年四川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最高限额》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四川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最高限额及具体布局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0月30日

关于公布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的最高限额和具体布局的通知(川农函【2019】76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