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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的通知

日期:2019-11-07 作者: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整体水平,加强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承检机构管理,经研究,确定开展2019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现将《2019年山东省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联系人:刘文娟,电话:0531-67866091。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山东省农科院质标所,联系人:董崭,电话:0531-66659267。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1月5日

  2019年山东省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测能力验证方案 

  为做好2019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能力验证内容 

  能力验证内容:蔬菜中农药残留检测。

  能力验证项目及检测方法详见附表1。

  二、能力验证参加单位 

  凡取得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备相关项目检测资质,未参加2019年山东省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以及2019年山东省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必须参加本次能力验证。

  三、能力验证技术支持单位 

  委托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承担能力验证具体组织工作,负责能力验证报名、样品制备及发放、结果汇总等工作,并形成能力验证结果报告。

  四、能力验证专家组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成立检测能力验证专家组。专家组由熟悉能力验证制度、检测和统计方法,以及检测机构管理的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能力验证方案和结果报告等进行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并起草总体评价报告。

  五、时间安排 

  拟参加能力验证的单位,须在2019年11月10日前,在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官方网站(http://www.iqstap.cn)中《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上报系统》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能力验证报名表》。

  报名参加能力验证的质检机构,请于2019年11月15日13:30-17:30之间安排人员凭《能力验证报名表》原件(加盖机构公章)到技术支持单位领取样品(请自备样品保温箱)。样品领取后,请立即检查样品状态,并填写《2019年山东省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样品状态确认函》,如有破损或其他不良情况,请当场联系解决,样品一经确认带离,责任自负。各机构须及时将样品带回实验室并确保样品完好。样品领取后96小时内完成检测,并于2019年11月19日15:00前将能力验证结果上报至《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上报系统》;《2019年山东省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上报表》(附件2)、原始记录及谱图盖章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纸质材料以特快专递等方式报送技术支持单位,并注明“2019年第二次蔬菜能力验证”字样。

  技术支持单位在能力验证工作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能力验证结果报告报送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能力验证专家组,完成能力验证结果的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起草总体评价报告等材料。

  六、能力验证结果使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检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以“不满意”计:

  1.能力验证样品未在本单位检测,而进行分包的;

  2.相互询问检测数据,伪造检测结果的。

  对于以上情况以及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质检机构,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能力验证结果将作为承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的重要依据。

  (三)2019年两次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测机构,责令其三个月内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测数据、结果;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注销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质检机构要积极参加此次能力验证,按照技术支持单位的工作安排,提前与技术支持单位取得联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样品。

  (二)参加能力验证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将能力验证结果提交《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上报系统》;能力验证结果原件寄送至技术支持单位。能力验证结果包括《2019年山东省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上报表》(原件)、原始记录、图谱(复印件)。

  (三)技术支持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的工作要求,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能力验证开始前,应让参加单位明确能力验证有关具体要求。能力验证工作未结束前,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能力验证有关信息。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将对技术支持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八、联系方式 

  在能力验证工作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山东省厅或技术支持单位联系。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刘文娟 

  电  话:0531-67866091 

  技术支持单位:

  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

  联系人:董崭

  电  话:0531-66659267

  电子邮箱:sdzbsywb@163.com

  地址:济南市工业北路202号东附楼101室

  邮编:250100

  附表:1.2019年山东省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项目范围及检测方法

  2.2019年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上报表

附表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