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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赴东方市督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日期:2020-07-01 作者: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第二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针对东方市常年蔬菜基地部分样品不合格的突出问题,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于6月19日对东方市农业农村局专门印发《例行监测不合格结果督办通知书》,6月29日,受赵咏望副厅长委派,厅质量监管处牵头组织厅农业行政执法局、海南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一行4人前往东方市督导。督导组通报近期关于东方市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听取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检验检测方面和开展“利剑”行动的工作汇报。

  质量监管处覃勇处长强调,东方市作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既是荣誉也是压力,更要当成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动力,一是要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的总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二是切实履行市政府向省政府签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和检测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三是针对省级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深入查找原因,既要对生产主体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更要从源头上严厉打击违法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经营假冒伪劣农药。四是要加大对农业生产者的科学安全用药教育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五是要求东方市农业农村局立即组织执法和检测人员对不合格样品基地开展监督抽查,加强执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