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渔管办与苏州海关建立太湖出口水生动物质量安全监管合作机制
日期:2020-08-31 作者: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8月26日,太湖出口水生动物质量安全监管合作机制联席会议在太湖渔管办召开,苏州海关程维勇副关长、苏州海关吴中办事处孙威主任、太湖渔管办王小林主任、吴林坤副主任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太湖渔管办汇报了太湖“人放天养”大闸蟹产业、出口养殖场、中转场建设等情况,苏州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太湖大闸蟹出口形势和《太湖出口水生动物质量安全监管合作机制》(以下简称《合作机制》)修订内容。

会议举行了授牌仪式和签约仪式,程维勇副关长为太湖水产有限公司出口注册养殖场、中转场进行授牌,与王小林主任签署了《合作机制》。

2002年,苏州海关与太湖渔管办签署了“太湖出口水生动物质量安全合作备忘录”。多年来,双方分工负责、紧密合作,有力地保障了太湖大闸蟹出口和品牌效应。2019年太湖围网养殖全面拆除之后,太湖渔管办在东太湖实施“人放天养”生态修复实验,在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太湖大闸蟹“人放天养”生态养殖模式,延续太湖生态特色产业以及太湖名优水产品品牌。面对太湖水产品出口的新形势新要求,太湖渔管办与苏州海关与时俱进,根据海关总署《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和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分析出口河蟹贸易情况、质量安全监管情况、产业发展形势、服务出口措施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建立修订了全新的《合作机制》。《合作机制》设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双方职责,对质量检测、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做了具体要求。
程维勇副关长指出,两家单位要合作建好三大平台:一是建好合作平台,延续两家单位20多年密切合作的良好关系,全面落实好合作机制;二是建好服务平台,建设江苏省省级农产品(太湖大闸蟹)出口示范基地,大力提升品牌效应,促进生态渔业发展;三是建好监管平台,加强大闸蟹质量监管,守住安全底线,争取恢复太湖大闸蟹出口。
王小林主任指出,今年以来,太湖渔管办积极开展“人放天养”示范创建工作,在东太湖人放天养生态修复区放流了3000余万只蟹苗,建设了生态提质示范基地,特别是在海关的大力指导下,成功注册太湖大闸蟹出口注册养殖场和中转场,为扩大销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我办要严格落实《合作机制》,按照海关有关要求,抓好养殖监管、安全监控、品牌建设等各项工作,做大做强太湖大闸蟹品牌,为探索太湖生态渔业转型升级新路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