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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部署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工作

日期:2021-05-07 作者: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4月28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举办全省2021年度合格证追溯工作(线上)培训会,解读并部署2021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工作重点,辅导和落实相关工作,千余名广东各地从事或负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检查及指导等工作的代表参加。

  自2019年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也发布“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等,推进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管理,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自我管理、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交易时主动出具合格证,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通过合格证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等措施集成起来,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更加有效保障质量安全,实现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培训会提出今年广东省将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扩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主体范围,二是推进追溯系统应用对接,三是强化产销有效衔接。

  因此在广东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期间,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等种养生产经营者在销售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风险相对较高、消费量大的“菜篮子”产品时,需要开具并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同时其他农产品也建议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目前,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与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已经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种养生产经营者仅需要在一个平台申请即可,如通过登录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申请者可根据需求申请电子或纸质食用农产品格证,其中电子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证流程简单,纸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需要盖章使用,即有工商登记注册的主体必须加盖公章,小农户可手工签名。开具后申请者可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贴于包装上,或随货(车)配证,或随销售单附证,保证产品和合格证同时配送。

  培训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推进产地合格证追溯信息向流通、消费市场等终端传递,强化产销衔接,实现产地、流通、经销等溯源信息全程“一码追溯”,保障农产品批发及销售市场、学校机关食堂等单位以及更多消费者可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通过生产、流通、销售、消费者全链条参与合格证及追溯管理,可以对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做好风险防范,提升食用农产品及消费市场形象,提高食用农产品价值,提高区域品牌竞争力。

  据了解,截止2020年12月,全国已有2760个涉农县开展了试行工作,试行范围内生产经营主体覆盖率达到35%,广东省2万多家生产经营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500多万张,带证产品600多万吨,试行主体覆盖率达到45%。2021年,广东全省试行主体预计超过4万家,带证产品上市量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