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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实施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评价“赋能”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

日期:2021-06-23 作者: 来源: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法,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浙江省杭州市根据《浙江省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从2021年3月上旬开始,率先在全省正式上线运行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评价系统,农产品生产主体从此有了自己的信用等级。目前,全市3196家生产主体中,信用A级356家,B级2491家,C级349家。

  一、摸清信用家底,整体部署推进

  一是开展信用摸底。杭州市从2014年开始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用工作,加大评信用信力度,2020年下半年,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工作调研,围绕信用方面存在的问题、需求、现状等,先后调研7个主要涉农区、县(市),20多个乡镇、近100个生产主体,基本摸清了生产主体信用家底。二是推动工作展开。把信用评价工作写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工作要点。组织专题部署和培训,做到任务、方案、方法“三明确”,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各地农业农村局以质监牵头,协调种植、畜牧兽医、渔业、执法等部门,制定方案,宣传发动,按照节点抓好推进。三是搭建数据模型。围绕《浙江省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多次组织各地监管部门、技术开发公司、抽样承检机构等,对9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50个评分标准逐一分析,商讨相关信息的获取途径、录入方式、省市对接渠道,反复搭建信用计算模型,历经近半年设计、测试和改进,实现结果自动评价,减少人为干预,体现客观公正。

  二、依托数字赋能,实时动态评价

  一是“应纳尽纳”生产主体。依托杭州市数字农业综合平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级追溯系统,将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全市规模生产主体及相关生产大户共3196家全部纳入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主体信息库,及时更新,动态监管。二是实时计算评分结果。设计开发信用模块,与追溯系统、监管系统连为一体,其中5个公共基础信息通过数据交换,从省公共数据工作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自动获取,18个行业生产信息通过对市级追溯平台数据、监管平台相关数据、部省市县抽检数据和基层网格员巡检数据实时归集,依靠大数据计算模型对50个评价标准自动计分,并转换成信用评价结果,分成A、B、C、D、E共5个等级,分别以绿码、蓝码、黄码、红码、灰码显示,并动态更新。为方便使用,开发并试行“数字农安”APP,监管人员和生产主体只需轻点手机,就能了解信用详情。三是自主分析自动提醒。设计评价系统自主分析功能,将生产主体的每个信用评价具体分值情况、在全市以及辖区内的排名情况形成图形,发送给各级监管人员和主体。对于信用较低的农业主体,系统直接推送到监管人员的“每月巡查回访任务”中,督促监管人员到该基地开展巡查。

  三、出台政策措施,强化结果应用

  一是寻求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处方。实行评价结果分级管理模式,将信用情况作为分析、评估和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大数据分析,各级监管部门动态了解各生产主体农产品检验检测、农业品牌、合格证开具、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情况,找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出监管“处方”,而生产主体则通过信用系统,直观了解信用失分点,加强自律自控。二是开展生产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将信用情况与日常抽检相结合,对于A、B级主体,减少部门抽检和巡查比例,树好标杆;对于C级主体,保持正常抽检比例和巡查频次,要求生产主体加强自我管控;对于D、E级主体,抽检比例和巡查检查频次提高一倍,加大监管和鞭策;对于严重失信主体,随时抽查,不限比例和频次,列入失信名单。三是实行扶持政策挂钩。出台《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细则(试行)》,把信用作为重要内容,与农产品品牌打造、生产主体评先评优、扶持政策享受等挂钩,目前已在“三品一标”认证、县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评审、亚运会农产品保障基地遴选、市级绿色品质农业基地补助等多方面应用,倒逼主体自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诚信生产。

  随着“数字浙江”“信用杭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的深入推进,生产主体信用评价系统可接入城市大脑和数字政府,供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公众实时、公开查询,不仅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增添了新的路径,也给生产主体上了一道质量管控紧箍咒,更让杭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多了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