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督导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

江苏省健全村级协管员队伍 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初一公里”

日期:2022-01-07 作者: 来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近年来,江苏省坚持以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为基础,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夯实基层监管体系,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特别是把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作为基层监管力量的重要补充。目前,全省共登记村级协管员1.3万名,基本实现农业村级协管员全覆盖。

  一是落实网格化监管,明确协管员工作职责。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行定监管对象、定监管人员、定监管任务、工作业绩考核的网格化基层监管模式”,省农业农村厅先后印发《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的通知》等文件,不断织密基层监管网络,夯实基层监管体系。江苏省把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基层网格化监管的重要内容,要求以乡镇或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制定《村级协管员管理办法》,明确协管员工作职责、工作业绩考核内容,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定档给予补助,调动协管员工作积极性。海安市及时跟进乡镇机构改革进程,调整协管员管理办法,要求协管员每年对规模果蔬生产主体巡查不少于12次,规模粮油生产主体巡查不少于4次,平均每月配合采样5-10个,对考核优秀的协管员给予每年最高1800元的工作补助。句容市在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基础上,对农资销售量较多的乡镇选取36名协管员兼任农资店协管员,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管控力度。

  二是开展村级服务站点建设,推动田头监管长效化。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提升工程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星级评定为抓手,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服务站点建设,明确村级服务站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调查、信息收集上报、宣传培训、速测与追溯服务、指导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等职责,推动监管力量向村级延伸,监管对象向散户覆盖,监管手段向购买服务拓展,进一步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和速测服务下沉到村组田头。把村级服务站点建设作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星级评定的重要内容,对不同星级的监管机构,分别给予不同类型的政策、资金、设备、技术扶持,对工作突出的监(协)管人员予以通报表扬,着力解决村级协管员队伍不稳定问题。2021年从各设区市推荐的172家四星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中,首批认定了20家五星级乡镇监管机构,表扬了20名基层监(协)管员,大大调动了基层积极性。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创新监管模式,在马鞍村成立首家以合格证信息化管理为核心的村级服务站点,率先打造了以承诺达标合格证宣传培训、开具查验为核心,兼顾网格化管理、快速检测、质量追溯于一体的村级服务模式,为全村218户农户提供质量服务。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协管员业务水平。稳定基层监管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协管员每年接受业务培训不少于40学时,每年根据重点工作进行培训部署,不定期开展业务指导;丰富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吴江区建设12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现场教学(示范)点,把培训教室落户示范基地,提高培训应用效果。东海县组织协管员到泗洪县现场交流学习,借鉴学习兄弟县工作经验,拓展基层人员工作思路。海门区全年分3期组织全体协管员赴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参加培训班,依托学院网络教室和专家资源,让协管员快速掌握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的任务要求和操作方法,极大提高了工作进度。泰兴市利用智慧泰兴微信公众号、农业农村局村务通短信平台、乡镇监管所宣传栏、电视台等平台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协管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四是鼓励基层创新,提升协管员体系工作效能。积极推动“网格化+精准监管”新模式,鼓励基层创新,结合实际情况丰富和发展村级协管员队伍。常州市制定发布《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建设》市级地方标准,以地方标准形式赋予村级服务站相应工作职责。江宁区建立了集指导员、信息员、宣传员“三员”一体的“农安指导员”队伍,有效完善了现有监管体系,实现了监管与服务的无缝对接。丰县对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针对辖区内协管员身兼数职、补贴微薄、技能不足等现状,将协管员补贴由乡镇财政负担改为县财政负担,协管员组成由村两委人员改为公开向社会招聘,2021年公开聘任56名专职村级监查员,按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标准进行培训,经现场实操考核合格后上岗,专职负责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现了对田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专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