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我省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市县种植业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水平监测的通知
日期:2018-11-08 作者: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鲁农质监字〔2018〕93号
有关市农业局(农委)、农业质量检测机构:
为做好山东省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市县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
本次监测对象为山东省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市县的种植业产品,包含青岛、潍坊2市以及济南、淄博等10市12个县(市、区),详见附件。
二、监测内容
每个县(市、区)分别抽取种植业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20个;青岛、潍坊2市分别抽取种植业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80个,要求覆盖全部主产县(市、区)。根据当地种植业产业结构特点,原则上蔬菜、水果、食用菌按照2:1:1的比例抽取(农业部门管辖范围以外不抽取水果,从蔬菜或食用菌产品中调剂。业态充足的适当提高比例,业态不足的适当降低比例)。
三、监测时间
2018年山东省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市县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监测工作统一于11月30日前完成,各检测机构与各相关市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沟通、配合,按时完成抽样和检测工作。
四、检测机构
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测试中心(济南)牵头汇总种植业产品抽检任务,其他检测机构及任务分配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各市、相关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协助检测机构做好样品采集、前期处理工作。承担任务的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开展工作,不得擅自改变,不得将检测任务委托其他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公正地做好检测工作。
请各检测机构将检测结果和报告于11月25日前报牵头汇总单位,牵头汇总单位将总结分析报告分别于11月3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刘文娟 电话:0531-67866091
传真:0531-67866527 邮箱:sdsnytzjc@shandong.cn
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测试中心(济南)联系人:董崭;联系方式:0531-66659267;地址:济南市工业北路202号;邮编:250100;传真:0531-88960397
附件: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