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植〔2018〕57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委员会: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安徽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并经2018年第4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