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公告(第38号)
日期:2025-09-12 作者: 来源:优质农产品发展处
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优质农产品)工作机构:
根据《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办法》认定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申请的“津沽大港鸡蛋”等662个产品,经地市级、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优质化业务技术工作机构审核,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简称“部农安中心”)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确认,并在部农安中心官网公示,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要求,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核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并实行年度确认制度。请各持证单位按照规定做好年度确认工作。逾期未进行年度确认,认定产品自动退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第二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