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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山西省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8-11-05 作者: 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五批山西省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晋质监局发2018328)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我厅提出的62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标准文本初审

  承担标准制修订任务的相关单位,接到初审通知5个工作日内将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进行初审。

  (二)标准文本审查

  在标准初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连同征求意见表和编制说明一式三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时报电子文档),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统一提请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

  (三)标准的发布

  在标准审查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标准报批稿、会议纪要和编制说明一式三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时报电子文档),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统一提交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二、有关要求

  1、承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标准制修订项目负责,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保障。标准主要起草人应具备一定的从业经历和相关领域的中高级以上职称,确保标准制修订项目能按期高质量完成。

  2承担单位成立标准起草组,起草组在充分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试验验证的基础上,起草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要广泛征求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和学术团体等的意见,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3标准的编写格式、结构和表述规则应当符合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

  联 系 人: 安佰鲜    

  联系电话:0351-8235283

      箱:sxncpjgj@126.com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8111日  

2018年度山西省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