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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人事处) 

  1.组织拟定中心相关规章制度、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中心中长期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与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

  2.承担中心业务工作、党务政务和相关综合性材料、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和专项文字材料的组织起草和核报工作;

  3.负责中心公文的编号、审核、制发和运行管理及机要文件的收发、运行、保存、保密等工作;

  4.负责协助中心党总支、纪检工作小组做好日常工作,协助中心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承办中心会议(包括中心党总支会议、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全体职工大会、专题会议等)的筹办和组织服务工作;

  5.负责中心干部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培训教育、职称评定、人才推荐等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中心离退休人员、挂靠社团管理和服务工作;

  6.承担中心内外综合协调、联络对接、值守调度和中心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承担中心保密、安全保卫、档案、印章、后勤等管理服务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资产处 

  1.承担中心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制修订、宣贯培训及组织实施工作;

  2.组织中心中长期和年度财政专项预算申报并协调立项,编制中心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

  3.承担中心各项收入的财务管理,负责往来资金结算、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票据管理和纳税申报等;

  4.承担中心各项经费支出管理和使用监督,承担日常财务审核报销、会计核算、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中心经济合同审核;

  5.承办中心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事宜;

  6.承担财政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质量体系处 

  1.承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管理的业务支撑和相关技术培训工作;

  2.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体系相关政策研究与拟定,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体系相关规划编制与组织实施;

  3.承担先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体系的引进转化与建立推广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技术研究集成与推广应用;

  4.负责指导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体系建立、跟踪评价工作;

  5.参与国家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政策制度研究,负责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宣贯及推广应用工作;

  6.参与农业生产生活生态质量体系研究及推广应用工作,承办优农试验基地日常运维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优质农产品发展处 

  1.开展农产品开发布局规划研究和地方优质农产品发展指导工作;

  2.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制度规范研究拟定、宣传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名特优新农产品登录发布、年度确认、动态管理与跟踪评价,组织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展览展示、示范推广与产销对接,负责特质农品登录发布等工作;

  4.分析研判农产品优质化数据信息与发展趋势,组织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品质规格特征数据库建立工作;

  5.组织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整体推进试点建设、实施管理、示范推广与成果评价,负责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体系管理,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

  6.承担农业品牌培育与品牌推广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相关技术评审、展览展示、产销对接、跟踪评估等业务技术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标准法规处(农业农村行业标准审评处) 

  1.承担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立项技术审评及报批标准文本质量复核, 负责农业农村标准项目库的评审管理和运行维护;

  2. 承担农业农村行业标准信息公开及备案审核;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后评估,承担农业农村行业标准验证工作的技术管理;

  3.承担农业农村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组)建评审及日常运行管理;

  4.承担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考评工作;

  5.承担农业农村标准研制与实施技术人才培训,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宣贯;

  6.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的拟定及实施;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检验检测处 

  1.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及相关检验机构建设管理、技术培训等有关工作,负责省级农业质检机构的协调联络;

  2.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相关法规、政策、制度、规划等调研起草;

  3.承担农业农村部部级质检机构评估遴选、能力考核、监督检查、效能评价等具体工作;

  4.承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控项目计划和能力验证的组织实施;

  5.承担国家计量认证农业评审组的日常工作;

  6.承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标准物质、仪器设备等检测技术及相关产品的组织研发、评价推广等有关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质量追溯处 

  1.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和数字化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制度规范、规划计划的调研和起草,承担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与技术支撑工作;

  2.承担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加强部省、部门间平台对接和信息采集归集,参与指导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工作;

  3.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业务培训;负责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评价指数的建立、评价、发布和跟踪管理,负责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准统筹规划和组织制定工作;

  4.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示范基地创建,组织实施可追溯农产品的展览展示与推广工作,负责开展原产地产品登记、溯源管理与产销促进工作;

  5.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准、追溯技术及设施设备的研究与示范推广,开展追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6.负责中心信息系统整合、网站建设、网络维护、网络安全和运行管理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分析应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的跟踪研究、分析研判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督导检查处 

  1.参与组织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督导检查、执法监督、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政策措施、制度规范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和执法监督等相关业务技术支撑工作,承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督导检查过程中相关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业务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

  2.承担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与考核评价业务技术支撑工作,协同指导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创建活动;

  3.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规范研究拟定与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服务等工作;

  4.承担拟定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协同指导地方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专项整治、农资打假、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查处等业务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专项整治等结果汇总与综合分析研判;

  5.参与拟定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规范、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乡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能力建设、考核评价、指导培训、技术服务、信息统计等业务技术工作;

  6.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投诉举报、应急事件核查处置相关业务技术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科普宣传处 

  1.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相关政策措施、制度规范、规划计划的组织拟定与实施;

  2.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咨询服务、科普宣传、舆情引导、科普作品征集、遴选、刊发和优秀科普作品评定、科普系列读物编辑出版;

  3.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业务技术体系建设与试点示范创建等工作;

  4.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承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营养品质评价重大专项的相关工作;

  5.推进转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成果,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营养健康优质化领域科研创新亮点成果普及;

  6.承担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秘书处日常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国际合作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联络处) 

  1.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性贸易措施跟踪研究;

  2.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优质化业务技术国际交流与合作;

  3.承担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中国联络处的日常工作,组织参加CAC标准制修订和相关活动;

  4.承担CAC中国农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CAC标准动态跟踪、比对分析、采信推广等工作;

  5.承办农产品包装标识标准法规制修订及宣贯实施业务技术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材料研究、应用设计、遴选评价、展览展示与推广应用;

  6.开展净菜等业务技术服务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